

香港投資入境計劃(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)自2024年3月1日重啟以來,申請門檻雖然提高至3000萬港元,但仍備受高凈值人士青睞。
2025年1月7日,香港政府宣布對“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”進行重大優(yōu)化,進一步放寬投資移民門檻。目前新政優(yōu)化措施已經自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生效。
計劃優(yōu)勢
?? 要求簡單:
僅需擁有足夠資金,沒有年齡、工作經驗、學歷或語言能力等要求。
?? 續(xù)簽簡單:
投資移民不要求在港有工作,只要符合投資規(guī)定就可以續(xù)簽。
?? 可無條件逗留:
即使七年后未能滿足永久居民資格,仍可申請無條件逗留簽證。這相當于賦予投資者終身在香港自由居留的權利,不受時間限制。
申請資格
?? 申請人必須為18歲或以上的自然人。
?? 外國國民、中國籍且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(可搭配國別綠卡)、澳門特別行政區(qū)居民、臺灣華籍居民均可申請。
?? 申請人需證明在提出凈資產審查申請日期前6個月內,一直絕對實益擁有市值不少于3000萬港元的凈資產或凈資本。
投資分配
申請人需投資不少于3000萬港元于獲許投資資產中。
其中300萬港元須投入至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外,其余2700萬港元可投資至:
1、股票
2、債券
3、存款證(上限300萬港元)
4、后償債項
5、合資格集體投資計劃(如:證監(jiān)會認可的基金、證監(jiān)會認可的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、證監(jiān)會認可的投資相連壽險計劃、開放式基金型公司等)
6、有限合伙基金的擁有權權益(與上述的“開放式基金型公司”總投資上限為1000萬港元)
7、房地產(獲計入符合低投資門檻的上限為1000萬港元)
◆ 非住宅房地產:商用或工業(yè)用途的樓宇,不包括土地
◆ 住宅房地產:投資于單一物業(yè)的成交價須為5000萬港元或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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